一、持身份证、工作证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者,均可查阅对外公开的现行文件。
二、查阅人员需填写《档案文件利用登记表》;
三、查阅人员可阅览检索目录,摘抄或复印;
四、查阅人员应爱护检索工具和档案文件资料,不得涂改、折叠、抽出张页、损毁设备,如有违反,应视情给予赔偿;
五、阅览完毕应将档案文件交还工作人员,并填写《档案文件利用信息反馈表》;
六、严禁在阅览室吸烟,不得大声喧哗,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,共同创造良好的阅览氛围。